各市、縣、自治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各有關企業:
根據《海南省激勵企業上規模獎勵資金(工業和信息產業)管理實施細則》,現開展2024年第二批激勵企業上規模獎勵資金(工業)申報工作,請各單位對照標準和要求,做好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獎勵對象 (一)在海南生產經營的先進制造業和油氣開采企業(指納入《海南省高新技術產業統計分類目錄(試行,2024年1月印發》的制造業、石油和天然氣開采業);
(二)申報企業產值納入海南省統計,年產值于2023 年首次突破相應獎勵規模;
(三)申報時未納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和信用中國網的經營異常名錄、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無欠繳稅款,無“較大”及以上安全生產事故。
二、獎勵標準 (一)對2023年度產值首次突破3億元的先進制造業及油氣開采企業,給予30萬元一次性獎勵;
(二)對2023年度產值首次突破5億元的先進制造業及油氣開采企業,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
(三)對2023年度產值首次突破15億元的先進制造業及油氣開采企業,給予150萬元一次性獎勵;
(四)對2023年度產值首次突破30億元的先進制造業及油氣開采企業,給予300萬元一次性獎勵;
(五)對2023年度產值首次突破50億元的先進制造業及油氣開采企業,給予500萬元一次性獎勵。
三、申報材料 (一)獎勵資金申請表(含真實性聲明書,在“海易兌”系統填寫下載蓋公司章);
(二)2023年12月“工業產銷總值及主要產品產量”表(月報)或2023年年度“財務狀況(成本費用)”表(年報),相關表格請申報企業自行登錄國家統計局聯網直報平臺下載;
(三)稅務機關開具的無欠稅證明;
(四)無欠稅證明查詢授權書(“海易兌”系統有模板,僅用于授權屬地市縣工信主管部門向稅務機關查詢無欠稅證明真實性)。
除在“海易兌”系統填寫的資料,其它資料轉成PDF 格式后上傳“海易兌”系統。
四、申報審核流程 (一)企業在“海易兌”系統中填寫、上傳申報材料。
(二)各市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對屬地企業申報材料初審,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對初審通過的企業復審。
(三)審核結果在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門戶網站和“海易兌”系統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四)公示無異議后,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按相關程序申請核撥經費。
五、其他要求 (一)請各市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做好上規模獎勵政策的宣貫,積極組織符合條件的企業申報。
(二)請各符合條件的企業于6月30日前在“海易兌”系統中申報,逾期系統將自動關閉,視為放棄本次獎勵。
(三)激勵企業上規模獎勵資金與工業企業小升規獎勵資金不能重復享受,請勿重復申報。
聯系電話:65330672,65343624。
附件:1. 海南省激勵企業上規模獎勵資金(工業和信息產業)管理實施細則
2.“海易兌”海南省惠企政策兌現服務系統操作手冊
海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4年5月24日